第24屆臺灣地理國際x2020中國地理學會聯合學術研討會

圓桌論壇(二)原住民族教育實踐的中學師資培育(2020年11月14日於文學院會議室

 

紀懷超、謝馥伊(台大地理系學生)

2019年,立法院三讀通過《原住民族教育法》修正草案,修正案內容包含強化原住民族師資培育與增加「民族教育」專長的教師證書,大眾長期關注之原住民籍身分之教師(以下簡稱原民籍師資)培育制度,也成為討論焦點。依循過往台灣地理學系的發展脈絡,對於地理界而言,師資培育亦為重要議題,故本次地理學年會議安排圓桌論壇,探討民族教育之師資培育。此次圓桌論壇討論聚焦於:教育現場需要什麼樣的原住民族中等教育教師?應該如何培育出符應現場需求之原民重點學校教師?本次論壇主持人為東華大學民族事物與發展學系、來自布農族的陳張培倫副教授,與談人包含來自阿美族的國家教育研究院原住民族教育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周惠民、泰雅族的宜蘭縣立大同國中校長胡文聰、漢族的新北市立樹林高級中學主任陳天宏、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原住民族教育及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陳盛賢、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務長劉美慧。

 

原住民籍師資培育之背景脈絡

陳張培倫首先指出原民籍師資培育於品質面的挑戰。他表示,民國55年次前後通過師範學校培育的原住民籍師範生,大多數都有在部落成長的經歷,對部落的語言文化也瞭解較深,是目前各級學校教學現場的主力,然而民國60年後的原住民籍師資生,受到都市發展的影響,許多原住民移動至都市生活,成長過程相對缺乏對部落文化之了解,但較能適應主流社會文化。當社會意識到應該培養下一代認識原民文化,多數原民籍教師卻不具雙文化能力,難以將學科知識與文化結合,則成為原民文化傳承的挑戰。

此外,原民籍師資在原鄉比例逐年下滑,師資短缺的問題也讓原鄉學校面臨挑戰。周惠民表示,根據統計,2008年,原民籍師資占原住民重點學校比例為36%,2010年則下滑至19%,比例大幅下降。教師流失原因包含屆齡教師提早退休、因為教育現場不符合想像而離開、與偏鄉地區教師遇缺不補等等原因。面對問題,周惠民與陳張培倫皆認為,由師資培育端著手,是根本性回應問題的方式。至於應如何培育出服膺現場需求的教師?周惠民表示,若只用過去的師培專業去考量,顯然不符合民族學校或民族教育之需求;培養出既有教學專業、又有文化素養的老師,才是未來的重點。

 

教學現場需要具備語言和文化能力的原民師資

任教於以泰雅族學生為主的大同國中校長胡文聰則認為,一位合格的原住民族教師需要同時具備語言與文化能力。具體而言,語言能力為通過族語檢定,能夠一定程度使用族語;文化能力則包含對部落文化的了解與認識,知道如何將文化融入教學。對於現行師培制度中讓師培生需至部落實習八週的規定,他則十分認同,「以兩個月的時間到部落服務,直接到現場去看,不要在受訓的環境內(教室)想像,是蠻足夠的訓練。」不過他亦指出,過去大同國中曾向師大提出校方有公費原民籍藝文老師的需求,但是師大兩年後卻回函表示沒有能力培育這樣的老師,後來也僅能以代理教師取代。此外,有關教學現場教師再進修的可能性,胡文聰表示,目前環境下並沒有足夠的支持系統,讓教師有額外心力去進修、學習民族教育相關知識,是有待改善的地方。

另一方面,學校設有原住民藝能專班的樹林高中教務主任陳天宏,也分享學校教師於專班開設後的進化過程。透過每學年在必修學分之外加上六至八學分的原民文化學分,傳承原住民文化。陳天宏表示,樹林高中設置原民專班後,教師們展開了一連串學習,像是於教師晨會時一起學族語、帶領於都市成長的學生回部落踏查、了解學生家庭背景文化、增加自身對多元文化的敏感度等等。陳張培倫回應,過去師培體系並未提供民族文化相關的培訓,目前原民教育皆是靠現場教師摸索。不過,長期而言仍應回到師培端解決教師培育問題。

上述討論點出教育現場對於原民師資的期望與需求。然而,若回頭檢視現行原民師培制度,則能理解造成原民師資在質與量的雙重短缺之根本原因與困境。

 

原住民族師資培育的挑戰

2018年,立法院通過《原住民教育法》修正案,規定原住民學生在參與大學端師資培育公費生的甄選時,在報名前必須取得語言檢定的中級證書,才具有資格,而畢業前更必須取得中高級證書,增加了一道門檻。而對於原住民公費生來說,要完成師資培育體系的修業,更是非常辛苦。除了要修完原本教育學程的「專業課程」、「專門課程」以外,還必須修畢原住民文化、語言等相關課程10學分。除此之外,每年暑假還必須到部落服務達8周。陳盛賢表示,這樣的制度對於取得公費生資格的原住民籍學生負擔實在太大,課業壓力遠大於一般大學生。也因為這樣的高門檻,導致公費師培制度的吸引力不足,不如選擇教師甄試,實在要很有熱忱的學生才會選擇投入。即使原教法第31條規定各師資培育之大學,必須保留一定名額給原住民學生,但這樣的狀況卻也讓原民籍師資不足的問題很難改善。

劉美慧表示,現今的公費生制度,又可以分為甲案與乙案:甲案是在大學入學考試時就已經開好名額,學生在學測或指考直接考進來,四年都具備公費生身分;乙案則是在入學後透過申請,其申請資格為每學期平均成績須皆達80分或系排名前30%以上,並須經過審核。然而現今制度下,乙案實在非常不利於原住民學生。因為以大學端的在學生來說,原民籍學生本就非常稀少,而若要申請公費生,也要考慮成績是否達到門檻的問題。而即使申請過,通常已經是大三,要在兩年內完成這麼多公費生的要求,實在非常困難,也偶爾可以見到無法通過教檢的情況發生。因此,若制度可以改成以甲案方式來培育原民籍公費生,不僅不會有乙案申請成績門檻的問題,學生也有較充裕的時間完成服務學習、語言文化課程等要求。

另外,以師大身處高教師資培育端的龍頭來說,劉美慧及陳盛賢都認為,原民籍的師資培育應該是需求導向的,必須要思考怎樣才能真正因應原住民重點學校的需求。例如師大目前的原民籍學生共有103位,但有些系只有1、2位。現行乙案的制度下,劉美慧希望是由地方政府主動提出哪間學校需要什麼科目的老師,再由校方詢問學生是否有意願投入師培訓練。而這樣由大學端去因應地方需求的理念,也不應該只是程序上的。他認為,未來若要檢討原住民公費生師培制度的總政策,「由地方提出需求」會是核心理念之一。周惠民也認同,可參考美國亞利桑那大學的之成功案例,由最懂得部落文化傳承、部落需求的之族人,提出師培所需專業能力,再向地方政府、師培大學提出需要的師資專案,才能更有利於釐清各族群理想中教育的樣貌,而非由各師培機構獨自承擔這個重責大任。畢竟,「只有在部落的族人,最能知道部落真正需要什麼。」

 

原民教育未來的改善目標及願景

在論壇進行過程當中,各方與談人來歷雖有不同,各自代表了教育現場不同層面的聲音。而大家也都認為,即使現今的《師資培育法》、《原住民教育法》都有不少制度層面的規範,來具體保障原住民的受教權,卻也因如此而造成某些體制上的缺陷,需要被通盤檢討。而透過論壇的發表以及攻防,大致可分為以下五點:

  1. 改變附加模式的原住民文化課程模組
  2. 鼓勵更多師培教師投入轉化課程模式
  3. 強化原住民學生學習型態的本土研究
  4. 培養原住民學師資生文化回應教學知能
  5. 強化原住民師資生的族群與文化認同:經驗中認為若能建立身分認同,則可以促使老師的產生足夠的動能

最後論壇在與談人跟聽眾熱烈的討論中畫下了句點。雖然很多的問題都有被提出,但礙於時間無法在論壇上被充分討論。但後續的交流在有這麼多關心原住民教育的人們當中,一定不會停止,也希望能透過討論讓政策愈來愈進步。陳張培倫也說,希望大家把今天所想到的東西,去跟主管機關多做溝通。下一次大家見面時,想必將跨出更大的一步!

 

圓桌論壇與會者合影。(圖片來源:臺師大地理系)

 

參考資料

原住民族教育法(2019)。全國法規資料庫。擷取自: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20037

教育部(2020)。中華民國原住民族教育年鑑 1945-2018。臺北市。擷取自:

https://indigenous.moe.gov.tw/Article/Details/3118